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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效果

时间:2019-01-17

来源: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编辑:原珠玲

录入:汤忠丽

审核:汤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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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全市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院下发的《鹤岗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百日会战”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投身到公益诉讼“百日会战”之中,结合南山区的实际,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统一思想,明确思路。
    年初以来,南山区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上级院关于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决定,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认识,坚定了为建设青山绿水的大美南山贡献力量的决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当前要“突出重点、个个击破、扩大影响、实现共赢”的工作思路。针对南山区煤矿多、储煤场多以及“西山沟”贯穿辖区的实际,确定了今年公益诉讼重点在“煤场扬尘”污染治理和“西山沟”污水治理二个领域开展。针对辖区内国有煤矿、煤场多,向“西山沟”排污的主要单位也是国有企业的实际,按照“小切口大作为”的理念,选择了五家国有煤场、三家国有煤矿作为重点,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深入摸排,调查取证。
    办案部门干警深入到之前确定的重点污染企业、煤矸石场、粉煤灰堆放场调查具体污染情况。通过对南山矿、富力矿、热电厂、新陆矿等地进行实地走访,并启用无人机航拍技术现场堪查,对企业煤炭、煤矸石、粉煤灰堆放场地进行航拍,全方位掌握了企业扬尘污染情况。经过调查发现,辖区煤炭生产企业及煤场普遍存在露天存放落地煤,未采取任何密闭、围挡及覆盖措施;煤矸石堆放场地堆放大量的煤矸石,已堆积如山,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极易造成大气污染及自燃情况发生,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危险;热电厂灰库存放大量的粉煤灰,遇车辆经过时,雨天仿佛步入了沼泽地带,泥浆四溅;晴天扬尘漫天飞,能见度极低,几米之内看不清对向车辆,不但造成了扬尘污染,而且对车辆及行人通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西山沟”沿途的三家国有煤矿都在不同时段向“西山沟”排放污水的问题,这些状况已经持续多年,一直没有得到根治,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通过办案组实地走访和现场航拍取证,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为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保障。
    三、内外协调,力争共赢。
    在取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南山区院积极向市院汇报,争得了支持。市院分管领导主动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沟通协调,解读公益诉讼的法律适用及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打消监管部门的思想顾虑,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了争得涉污企业的配合,南山区检察院还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到涉污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先后到南山矿、新陆矿、富力矿等辖区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公益诉讼宣讲,让企业深刻认识到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从根本上改变企业过去重产量轻环境污染的思想,并与企业一道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经市院审批后,南山区检察院先后向鹤岗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9份治理“煤场扬尘”、治理排放污水的检察建议。
    四、各方齐动,效果显著。
    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市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约谈了污染企业的主管领导,先后针对污染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督促整改通知书等。市环保局由主管局长带队,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南山区检人民察院、污染企业主管领导及环保负责人参加的检查组,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完毕后,市环境保护局在南山矿立即召开由污染企业主管领导及负责人参加的整改推进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从根源上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龙煤鹤岗分公司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主管领导主动到南山区检察院,反馈龙煤鹤岗分公司领导对整治污染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企业解决方案。龙煤鹤岗分公司已计划投资1127万元,采取为所属煤矿煤场全部加建防尘网、喷淋、遮挡覆盖和修建污水净化处理等措施,有效治理扬尘污染和污水排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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