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知敬畏 以案为鉴守初心——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警示教育
时间:2023-12-07
来源: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网
作者:原珠玲
录入:何珊
审核: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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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干警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用鲜活的事例将铁的纪律入脑入心,持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走深走实,11月29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警示教育。
会议围绕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填报工作,深刻阐明了“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对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对领导机关依法履职的明确规范、对司法人员的工作要求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通过违纪违法案例和警示教育片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的悲痛教训,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纪党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作风建设,牢记各项纪律,认真履职尽责,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员,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将作风建设牢记于心、外化于行,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养成优良作风,不负韶华,不辱使命,在自己的人生赛道上奋力跑出最好成绩!”一名检察官深有感触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