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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一线】南山:一份检察建议,促国有土地出让金追缴入库

时间:2023-11-08

来源: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网

作者:张文妍

录入:何珊

审核: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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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作为一种土地收益,在调节土地市场供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充实政府财政收入、增强国家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性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年初,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两家煤矿企业逾期未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违规使用土地,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发现这一线索后,我院公益诉讼办案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并召开专班会议,研究确定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流失情况、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第    一步,确认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权属部门及其对于征收土地出让金的保障措施;第二步,查明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或不作为的事实,包括调阅土地使用权出让卷宗档案,询问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土地使用人使用土地相关情况;    第三步,调查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查清土地出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土地面积、出让价款和支付期限等。
   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我院立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做好相关信息的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积极督促涉案公司缴清逾期未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相关行政机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察建议,向欠缴单位制发《限期缴纳土地年租金通知书》;检察机关同步跟进,办案检察官主动走访相关企业,上门释法说理,督促其规范经营。经过多方努力,本案涉欠缴的24万余元土地出让金全部追缴入库。
  国有土地是全体国民的宝贵财富,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国财国土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以公益诉讼之力保护国有财产不受损失。努力当好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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