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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 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点验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19-04-01

来源: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编辑:原珠玲

录入:原珠玲

审核:汤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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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为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意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有效开展。切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到位,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近日在南山区会议室内,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依法出席社区矫正人员集中点验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检察官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要求:一要严格遵守报到、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一切行为听管理守规章。二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服从监管教育,远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改造,重塑新的人生。
    同时,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一是要明确身份,自觉树立服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要时刻牢记自身身份,自觉接受司法所日常监管,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等活动;二要端正态度,切实从思想上、行为上接受改造。严格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向司法所报告个人事项。要遵守纪律、反思悔改,争取以良好的心态、积极的表现顺利解除社区矫正、重新回归社会。三要珍惜机会,树立信心,安心生产生活。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要努力克服困难和问题,用积极的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
此次点验,应到社区矫正人员123名,实到113名, 1人由鹤岗市司法局特批在北京上学、8人因特殊情况请假、其中1名社区矫正人员未按时参加点验给予警告处分。 通过现场点验、集中训诫的方式113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了集中点验和法制教育。
    通过此次点验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对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提升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管理上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的出现,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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