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采用“轻刑快审”方式 集中办理案件取得良好成效
时间:2019-03-29
来源: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编辑:原珠玲
录入:原珠玲
审核:汤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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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人民法院现在就陈某某盗窃案案件进行开庭……”今天,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符合“轻刑快审”的三起刑事案件,这就意味着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正式建立。
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山区人民法院联手开通“轻刑快审”绿色通道,共同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适用轻刑快速、快审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今天集中审理的三起刑事案件是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南山区人民法院用了18分钟审结了3起刑事案件,切实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真正实现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
适用“轻刑快审”的案件,平均1起案件的办理时间不到7天,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如何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下让办案走上“快车道”的?5月24日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三起案件解开了谜底:“在主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出示证据后,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无异议的前提下,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执行轻刑快审程序,签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后,启动轻案快办程序。”
当天,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张学仁也参与了这些案件的办理。作为一名老检察官,他切身感受到了“轻刑快审”程序带来的巨大变化。“以前办理1起危险驾驶案件可能要15日审结,现在7天就可以完成审结了。而且今天这三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法定刑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适用法律无争议;被告人对适用轻刑快审程序没有异议。这极大缩短了办案时间,对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采用“轻行快审”程序是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了诉讼程序,缩短了办案期限,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山区人民法院联手开通“轻刑快审”绿色通道,共同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适用轻刑快速、快审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今天集中审理的三起刑事案件是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南山区人民法院用了18分钟审结了3起刑事案件,切实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真正实现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
适用“轻刑快审”的案件,平均1起案件的办理时间不到7天,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如何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下让办案走上“快车道”的?5月24日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三起案件解开了谜底:“在主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出示证据后,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无异议的前提下,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执行轻刑快审程序,签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后,启动轻案快办程序。”
当天,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张学仁也参与了这些案件的办理。作为一名老检察官,他切身感受到了“轻刑快审”程序带来的巨大变化。“以前办理1起危险驾驶案件可能要15日审结,现在7天就可以完成审结了。而且今天这三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法定刑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适用法律无争议;被告人对适用轻刑快审程序没有异议。这极大缩短了办案时间,对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采用“轻行快审”程序是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了诉讼程序,缩短了办案期限,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